1.收购规模:河南大学榜首隶属医院置办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等。契合收购文件第五章“技术规范及要求”全部内容;
4.质量规范:合格,契合国家及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,并满意收购人的相关要求;
收费规范:本次收购项目参阅原国家计委关于《投标署理服务收费办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[2002]1980号)和《国家开展变革委办公厅关于投标署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》(发改办价格[2003]857号)中的规范计取,由中标人在收取中标告诉书时向署理组织交纳。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收购网》、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、《河南大学榜首隶属医院》上发布,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。
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一起向中标人宣布中标告诉书;以邮递、电子邮件等方法对未经过资历审阅查看的投标人,奉告其未经过的原因;参加评定但未中标的,奉告其自己的评定得分与排序。 依据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收购透明度和收购功率相关事项的告诉(财办库〔2023〕243号)》“项目收购选用归纳评分法的,公告中标、成交成果时应当一起公告中标、成交供货商的评定总得分。” 本项目中标人评定总得分为:87.27分。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果有贰言的,能够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一起向收购人和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),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带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自己身份证(原件)同时提交(邮件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质疑应当有清晰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,并以有用质疑函承受承认日期为受理时刻。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